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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全面禁烟奖惩决定
- 作者:
- 来源:铁岭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时间:2011-01-19
根据卫生部等相关部门下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和市卫生局下发的《铁岭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正式启动“创建无烟单位活动”,深入贯彻落实《铁岭卫生职业学院禁烟工作方案》,经院领导研究制定此奖惩决定:
1、科室无禁烟负责人、禁烟计划、实施办法、奖惩制度,少一项处罚10元;
2、科室未设有禁烟监督员,处罚50元;有监督员但无检查督导及记录,处罚20元;
3、科室摆放烟灰缸等烟具,处罚30―50元;
4、科室职工及教师不明确自己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未能及时劝阻外来人员及学生吸烟者,处罚20元;
5、全院教职员工在院内(包括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或在学生面前吸烟,每人每次处罚20元;
6、学院不设立吸烟处;
7、本科室、教室门前及分担区内有烟蒂,处罚20元;
8、在上级检查验收中未达到无烟单位标准,处罚相应科室主任100元;
9、学生在院内(包括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吸烟,处罚20元
以上罚款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年终考评时禁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科室连续三次违反我院禁烟工作管理办法和连续三次创建无烟科室不达标,不能评比先进科室,违规吸烟者不能评选为先进个人。我院设立“禁烟单项奖”,用于创建无烟单位的奖励。开展“无烟科室”评比活动,年终评比中未发生违规者,由院里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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