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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培养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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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信息公开专栏
  • 时间:2018-08-12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30日  浏览次数: 20  作者:   来源:  

加强对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及管理工作,对学校发展建设十分重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宗旨

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是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使学科带头人的素质提高更快,使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知识能力、学术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学校面对二十一世纪人才的培养及需要,决心从发展战略上考虑,从实际出发真正培养和选拔一批学术水平高、素质好,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使他们尽快跻身于省内学术领导地位。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学校师资培训工作的重点来抓,按着精心选拔、重点培养、创造条件、各方支持的原则,扎扎实实做好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二、考核与管理

1.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坚持学校确定的五条标准,自下而上选拔推荐,由学校批准。

2.对已确定的学科带头人由教务处及系(部)、教研室共同研究制定培养提高规划。

3.学科带头人每半年要写出书面总结和工作开展情况上交教研室,每年进行全面总结上报系(部)和教务处。

4.教务处每年向主管院长汇报一次学科带头人工作及培养情况,及时修正培养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5.建立学科带头人档案,档案由系(部)负责管理,教务处会同系(部)进行考核。

6.学科带头人不搞终身制,每三年重新确定调整一次。

三、培养措施及有关规定

1.全校上下都要在思想、业务和工作及生活等各方面对学科带头人给予关心和爱护,扶持他们的成长,支持他们的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

2.鼓励学科带头人参加必要的国际、国内高层次的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学校在经费上应予以保证。

3.为使学科带头人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及教学水平,不定期安排适当时间到国内重点大学作访问学者。

4.教研室要在教学、科研方面为他们创造条件,保证有充分时间进行研究工作。为使他们能从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可根据需要配备助手协助其工作。

5.学科带头人本人身体好、精力充沛,又愿意继续工作的,如工作需要,经批准,达到离退休年龄的可延长聘用期。

6.在安排科研经费上学科带头人优先。

7.学科带头人在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学校承担50%的发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