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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各系(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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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信息公开专栏
- 时间:2018-08-12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30日 浏览次数: 21 作者: 来源:
一、总则
1.建立各系(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旨在密切院企联系,及时了解现代科技发展动向和人才需求信息,明确职业技术教育改革方向,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受企业欢迎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2.专指委主要成员由工商界的成功人士、高新技术企业专家、校外资深学者、主管部门专家领导及学校教学管理业务人员组成。
3.专指委的活动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及有关企业的内部管理规定。
二、组织和管理
4.专指委成员由学院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5.专指委设立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5人、委员若干名。
6.专指委实行例会制度,每年组织一到两次,例会由系(部)负责实施。日常工作由秘书负责。
三、职责与义务
7.专指委应密切注视社会对学校人才培养要求的变化,对学校的办学思想,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建设、课程计划及修订提出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供学校决策。
8.专指委参与人才培养的过程,对办学模式和学生的知识、技能、能力等素质结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教育教学质量作出评价。
9.专指委参与学校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为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科研及学术水平和整体实力提出建议和意见。
10.专指委参与专业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提出建议和意见。
11.审议本系重要的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12.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和系委托的其它有关学术性工作。
四、附则
13.本章程由专指委全体成员商定,解释权、修订权属专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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