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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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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信息公开专栏
- 时间:2018-08-12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新时期发展形势的需要,建立充满活力、竞争和激励的用人机制,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的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逐步建立适合我院人员特点的按岗聘用,以岗定薪的管理制度,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用人环境,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我院各项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
2、坚持精简高效、按岗聘用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的原则。
4、坚持合理聘用,适当交流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院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实施聘用的范围。
三、岗位情况
经市人社局批准我院共设置专业技术岗位386个,管理岗位71个,工勤岗位20个,首次聘用时,结合我院工作需要和人员队伍现状,本着“先入轨,后完善”的基本思路,按照现有在岗人数和结构比例设置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
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设为专业技术岗位,二至四级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为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为员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
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岗位297个,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1个,其中二级专业技术岗位2个,三级专业技术岗位6个,四级专业技术岗位13个。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4个其中五级专业技术岗位15个,六级专业技术岗位30个,七级专业技术岗位29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57个,其中八级专业技术岗位47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63个,十级专业技术岗位47个。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44个,其中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22个,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22个。员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个。
3、专业技术岗位实际聘用情况
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21人,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101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124人,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49人,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3人,实有聘用专业技术人员298人(其中双肩挑人员32人)。
四、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①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为人师表。
③具备所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 人员聘用
(一)、聘用方式
采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聘用时间、工龄和校龄、学历、毕业时间、出生时间等相组合的考核方式排序聘用,首次聘用时现有人员按照原聘岗位,经考核后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空缺岗位由下一职级人员聘用上岗。
(二)、聘用程序
1、统计:统计全院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聘用时间、工龄和校龄、学历、毕业时间、出生时间等信息。
2、排序:同一级别专业技术人员按下列方法排序。
3、排序方法:
①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先后排序。
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相同的按聘任时间先后排序。
③聘任时间相同的按工龄和校龄的年限合并计算进行排序。
④工龄和校龄相同的按学历的高低排序。
⑤学历相同的按毕业院校类型排序(全日制优先)。
⑥类型相同的按学历的毕业时间先后排序。
⑦毕业时间相同在教学岗位的优先排序。
⑧以上全部相同的按本人的学术论文、教学考核、荣誉等综合考核排序。
4、确定聘用人选:根据排序结果单位领导班子研究按相应的岗位确定岗位人选。
5、结果公示:聘任结果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6、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没有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落实相关岗位待遇。
六、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组长:左力 王峰
副组长:宋大卫 刘涛 宋煜
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
主任:王�
成员:李缇 郭军华 高俊丽 赵越
二0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2015年6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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