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关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与认定办法
- 作者:
- 来源:信息公开专栏
- 时间:2018-08-12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应用性技术人才的培养,推动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参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所提出的要求,特制定我院“双师素质”教师培养与认定办法。
一、“双师素质”教师的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校教师任职资格,同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等);
(2)近五年参加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实践工作,主持或参与技术应用研究,成果已被医院或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3)在医院或企业指导学生专业实习累计2年以上;
(4)近五年内在院内或院外主持或参与了工程项目或技术开发工作,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应提交法人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表明本人所完成工作的技术文件);
(5)经培训考核达到学院核准的其他技术能力。
二、“双师素质”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1、凡符合“双师素质”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应于评定年度向教研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各教研室在初评的基础上,向科研处推荐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学院每一年组织评定一次,每次评定的有效期为五年。
4、对已超过有效期的“双师素质”教师资格,应重新进行申报,学院教学委员会根据本人在受聘期间的工作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三、“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
科研处应根据“我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工作,根据对“双师素质”教师的具体要求,可以结合实际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和职称资格的培训考试。
2、通过科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方式带动一批教师参与工程实践和科研开发工作。提高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
3、根据需要,可选少量的教师到医院、企业、科研院所进行短期或中期专业培训,也可以参加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实践活动。
四、“双师素质”教师的待遇
1、对取得“双师素质”资格的教师,学校院发给“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学院在职称评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要向“双师素质”教师倾斜,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具备“双师素质”条件的教师。
2、学院每年将从职工教育经费中根据需要核拨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和奖励。
3、对“双师素质”教师,学院优先安排参与科研项目开发。主持或参与本专业范围的实验项目,实验装置开发,负责相关仪器,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或解决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指导年轻教师进行医疗实践能力培养等。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辽公网安备 21122102000131号

